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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更新时间:2022-11-03 16:35:14

公司名称:
济南日辉广告有限公司
公司地址:
济南市天桥区汽车厂东路1-1号5号楼1单元602室
联系人:
李艳民

相关产品

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

法人代表:
李艳民
注册资本:
51万人民币
状态:
在业
注册时间:
2007-04-28
注册地址:
济南市天桥区汽车厂东路1-1号5号楼1单元602室
黄页分类:
商务服务业
经营范围:
国内广告业务;承办展览展示服务。(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)

经营部简介

以“110警示宣传栏”为载体,发布省公安厅及各辖区派出所按要求必须向社会公开的案件通报、防范措施、公安管理信息等内容,以企业赞助制作形式发布企业广告。
二、发布目的精确锁定目标受众有效强化传播效果三、媒体优势产品形象直接:由于企业投入广告是以赞助公益事业的平面广告,属于运用“纯视觉语言”对消费者进行深度说服的一种传播手段,这样文字与图象融合为一的平面广告,可表达出产品的功效,即“言之有物”,强调文字语言加工与图象选择的绝妙匹配,兼具观赏性和促销性,引起消费者的好奇心和阅读欲,牵引其慢慢品位广告中的话,引发消费者的购买冲动,达到唯美与叫卖的统一。覆盖范围:可覆盖全省各类高中低档社区、学校、医院、药店、车站、餐饮娱乐等一切公共场所,均选择如出入口或花园休闲区等醒目位置发布,也可根据广告主投放需要,有针对地进行选择性覆盖,覆盖范围及深度具有很大弹性,锁定特定区域(接触指定目标群),位置固定,深入到位,具有强大消费力的流动受众。广告时效:有较高的接触率及重复性,全天候及长时间的广告时效。视觉效果:根据OAAA对户外广告媒介可视距离的测量标准,本载体的可视距离为80米。同时,本载体安装高度是在人的水平视线上。在这个80米距离、人体水平视线范围内,针对封闭空间进行广告传播,其视觉效果达到最佳。传播效果:由于110公益广告发布的内容以案件通报、防范措施、公安管理信息为主,受众的阅读率和注目率较高,带动对所发布广告的强制性阅读,冲击其心理对企业及产品品牌的感性认知,独树一帜。四、附加回报:由于企业投入广告是以赞助公益事业的方式进行,在投入商业广告的同时,可获得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品牌美誉度。投入金额较大,可获得政治荣誉,并由公安厅出面举行专门仪式、新闻发布会或配套公关活动等附加回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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